(圖A)是日據時代防火部,以第一班為主的團員合影紀念,右上角人頭像是當時的拍照者,攝於昭和18年(西元1943),地點不詳,相片提供者是後排左第三位陳淵源老先生(雙美照相館創店老板),他也是該部消防車唯一有執照的機栻操作員。在台南各區皆有配備一台,設置在靠近消防栓及重要建物的附近,較早的消防車是以人力操作的,而此種是以引擎發動,然後吸入水源經由發動機接入水管噴射出。當時台南州早已有民間消防組織,但大都為本省無給職義務人士,後來日本當局成立「消防署」,積極擴充消防設備,將民間「消防組」改為「義勇消防隊」,以輔助常備消防人員的不足,至民國30年,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時日本擴充編制,大量招募消防人員,因此本省青年方有機會加入編制內的消防人員,月薪約40元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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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B拍攝時間與圖A同一年,地點在當時的台南州府對面台南合同廳舍,也是當時的消防總部,從內側朝南拍照的,其總部的消防車有六輛全無載水設備,主要配備有抽、噴水用的引擎及消防用器材、行駛時用的警報鐘、還有載運消防隊員之用,總部尚有黑頭驕車一部,其作息時間是一天勤一天休,服務台值班者一小時在一樓負責狀況發生時連絡各部門,第二小時在頂樓的瞭望台觀察全市的動靜。在休假時還需在負責區查看維修消防栓以保持暢通的任務。經陳先生的口述他在消防隊裡最忙而印象最深刻的是,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府城被盟機襲繫時,府城到處是火災整天不停的救火,吃飯時以飯丸邊充餓邊操作,時間太久連引擎都熱得發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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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C為台南市消防隊第二中隊,其建築物是台南州土木課繕係所設計,中央高塔興建較早,約在民國19年(西元1903),為紀念消防隊有功者住吉秀松而建,可說是在當時台南市區中最高的建築特之一,於西元1937年開始增建而成今貌。民國34年台灣光復後,消防署移由警察局接收,且由市警局保安課指揮監督,並改稱為「台南市警察局消防隊」在消防的演變史上,本建築物尤其具歷史之價值與意義,它是早期台南市唯一的消防據點,而隨著都市發展的需求,再於各地成立分小隊,至今共有11消防據點,也從民間36年12月成立至今府城義消大隊,已走過52年的浴火歲月,在火場裡奮不顧身的衝鋒陷陣,代代薪火相傳,其「勇氣」與「義氣」正是義消的最佳寫照,也最令人敬佩。 撰文李文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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